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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学贷款25日起开始办理

发布: 2008-9-04 10:54 |  编辑: lelele |   |  我也要发布信息

  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本月25日起,黄石籍贫困大学生可办理“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最多可贷6000元。
  据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纪光福介绍,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事宜。凡符合条件者“应贷尽贷”,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问: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同时还要具备以下6个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问:申请贷款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哪些相关证件?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需要的证件有:学生以及其父母户籍证明、身份证、家庭贫困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等。

  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学生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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